序号 | 项目 | 相关标准 |
1 | 灭火器 | 计量间、油泵房、阀组间、化验室、污水处理间、加热炉区等火灾严重危险级别部位内至少每隔9m配备8公斤手提贮压式ABC干粉灭火器2-5具;配电间、材料库、仪表间等火灾中度危险级部位至少每隔12米配备5公斤及以上手提贮压式ABC干粉灭火器2-5具;火灾轻度危险级部位至少每隔25米(A类火灾场所)或15米(BC类火灾场所)配备5公斤及以上手提贮压式ABC干粉灭火器2-5具 |
2 | 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
3 | 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易设置在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易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
4 | 灭火器设置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灭火器固定件或灭火器存放箱等,均不得阻碍灭火器的取用 |
5 | 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设置具有防雨、防晒、防超高温等保护功能的固定灭火器棚(室),灭火器棚(室)不得上锁 |
6 |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
7 | 灭火器铅封完好,可见零部件完整,装配合理,无松动、变形、老化或损坏 |
8 | 灭火器防腐层完好,有明显锈蚀时应及时维修 |
9 | 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 |
10 | 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如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表明灭火器已经失效或超压,必须进行维修换药 |
11 | 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缺陷的,必须及时更换 |
12 | 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及时更换 |
13 | 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每三年进行维护换药一次;室外配备的灭火器应每两年维护换药一次 |
14 | 至少每周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每月记录一次 |
15 | 配电间应配磷酸氨盐干粉灭火器 |
16 | 用电供电系统 | 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活好用 |
17 | 电器设备接地可靠。 |
18 | 电气线路及插座等不能超负荷使用 |
19 | 各种电器设备在不使用时切断电源 |
20 | 抽油烟机、照明灯等电器设备齐全好用 |
21 | 墙壁插座固定牢靠、无破损、无烧焦等现象 |
22 | 插座与插排等应远离热源,移动式插排不应贴地摆放 |
23 | 配电线路铺设规范,连接部位牢固、不松动,接地线连接可靠。用电设备插头与插座相匹配 |
24 | 灯具(门卫) | 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日光灯镇流器无异常;线路无老化破损 |
25 | 其它(门卫) | 室内地面平整,无锋利尖锐突出物 |
26 | 桌椅、文件柜等摆放稳固,且不得阻碍人员通行 |
27 | 房间门常开时必须有固定措施 |
28 | 门口及室内地面严禁有积水,冬季严禁有冰雪 |
29 | 可燃气体报警仪(伙房) | 小伙房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天然气时,其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2.0m;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其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0.6米 |
30 | 严禁关闭可燃气体报警器电源 |
31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不应超过一年,每周自检一次,保证灵敏、有效 |
32 | 炉具 | 灶具的每一个燃烧器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
33 | 气管线(伙房) | 供气管线及各连接部位的固定螺丝齐全、紧固、无渗漏 |
34 | 室内天然气供气管线、阀门等严禁从地下或橱柜内等密闭空间通过 |
35 | 供气管线必须经专用减压阀和专用软管后与炉灶连接 |
36 | 专用软管与减压阀及炉灶等连接处应使用专用卡子固定,严禁使用铁丝等绑扎 |
37 | 专用软管应至少每2年更换一次,出现气泡、老化褪色、硬化等影响使用强度情况时,应立即更换 |
38 | 应在室内及室外的供气管线上分别设置控制阀门,室内控制阀门应选用针型阀,阀门启闭灵活、无渗漏 |
39 | 燃气灶与来气主阀门距离不应小于1米 |
40 | 软管远离热源,防止高温加速老化 |
41 | 使用后炉灶的气阀和气路总阀必须全部关闭 |
42 | 供气管线及阀门防腐完好、无锈蚀 |
43 | 燃气软管应平直铺设,严禁沿地面铺设 |
44 | 天然气软管的长度应小于2米 |
45 | 菜板 | 生熟食菜板分开使用。 |
46 | 菜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
47 | 刀具 | 生熟食刀具分开使用。 |
48 | 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 |
49 | 刀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
50 | 各种刀具等锐利厨具使用后应稳固放置,禁止高处悬挂 |
51 | 其它(伙房) | 杀虫剂、鼠药等有毒物品禁止放置在小伙房内 |
52 | 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无破损,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 |
53 | 厨房的操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
54 | 配电间室内 |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门应外开并能自动关闭,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0mm的挡鼠板。应采用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当采用可开启的窗户时,应设网孔小于10mm×10mm的金属网 |
55 | 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置网孔小于10mm×10mm的金属网,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
56 | 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
57 |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
58 | 配电间的门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制作 |
59 | 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少积灰和不起灰 |
60 | 室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
61 | 房屋不应漏雨、水,室内不得存在结露、结霜现象。 |
62 | 配电间应配备有效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用品 |
63 | 电缆沟 | 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措施 |
64 | 电缆不得与油品和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
65 | 电缆沟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的重量不宜超过50Kg,采用钢质盖板时,盖板与电缆接触处应采取绝缘防磨措施 |
66 | 配电箱(柜、板) | 配电柜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配电柜前应铺绝缘胶皮;配电柜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柜内 |
67 | 固定式开关柜为单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为1.5m;为双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为2.0m;柜后和柜侧维护通道为1.0m,有困难时可减为0.8m |
68 | 抽屉式开关柜为单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为1.8m;为双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为2.3m;柜后和柜侧维护通道为1.0m |
69 |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
70 | 配电箱箱底应高出地面50mm以上,配电柜底面一般比抹平的混凝土表面高10mm |
71 | 配电箱(屏、箱)的门不进行操作时,必须关闭 |
72 | 箱(柜、板)内部电气元器件布置、接线规范,接触良好,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
73 | 箱、柜、板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
74 | 配电箱(柜)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应挂标准的“运行”、“停止”、“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牌,并与运行状况一致 |
75 | 抽出式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 |
76 | 箱、柜、板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
77 | 开关(配电间) | 箱、柜、板每一处开关均应标明控制对象名称、标记及对应图示,并与实际相符 |
78 | 空气开关灭弧罩、相间隔板齐全、完整,触头平整 |
79 | 电气线路(配电间) | 箱、柜、板内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 |
80 | 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
81 | 配电箱(柜、盘)内的二次回路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 1 根,不得超过 2 根。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
82 |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引入盘、柜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铠装电缆在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橡胶绝缘的芯线应外套绝缘管保护;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长度应留有适当余量 |
83 |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
84 | 导线连接处应使用同一材质,严禁铜铝直接接触 |
85 | 配电线路应无老化、破损和裸露现象 |
86 | 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
87 |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且管口应密封 |
88 | 电气设施(配电间) | 箱、柜、板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
89 | 开关柜内安装的低压电器应排列整齐。控制开关一般应垂直安装,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 |
90 | 控制电器和保护电器的额定电压、频率应与系统电压、频率相符,并应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 |
91 | 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 |
92 | 灯具 | 普通灯具应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使电线不受力。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 |
93 | 敞开式灯具(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2m。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
94 | 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灯具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 |
95 | 配电间应设检修及应急照明灯,应急灯持续供电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 |
96 | (配电间)电缆 | 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其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在上面时为0.3m;当电线管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在上面时为1m。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至0.2m;电线管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 |
97 | 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 1.5mm 的电线管。 |
98 | 穿管的绝缘导线(两根除外)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内截面面积的40% |
99 | 电缆不应在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的气体管道或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在这类隧道内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防爆、防火的措施 |
100 | 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当在桥架、托盘和线槽内敷设时,不受此限制 |
101 | 电缆在屋内埋地穿管敷设时,或电缆通过墙、楼板穿管时,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 |
102 | 电缆通过下列各地段(电缆通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处应穿管保护 |
103 | 接地 | 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必须可靠接地(零),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并定期检测。接地体应镀锌,其材质符合下列要求:圆钢,直径10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可与设备防雷防静电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或进行接地网的等电位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