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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被盗物业部门需担责

作者:企业资讯策划团队 来源:rwfb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92

 潘先生来电反映:我是西区一公寓的11楼住户,近日家中被盗,损失几千元现金、3部手机和一些证件。小偷是从阳台爬进来的,还留有脚印和手印。jc已来现场勘察并立案。小区内的电梯和楼道都装了监视器,每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100多元仍没有保障。请问可否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
    答:可以找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赔偿,因为其存在安全义务。但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和物业部门已采取了一定的防盗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免责。除非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例如监视器记录有反映犯罪嫌疑人偷盗,但没有尽职监守等),并且你还要能证明你的损失。

郑重声明:资讯 【公寓被盗物业部门需担责】由 企业资讯策划团队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www.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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