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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上海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

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

  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上海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抓紧调查事件原因,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信息。

  市委书记韩正同志、市长杨雄同志对事件调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彻查原因,严肃问责,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迅速成立了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任组长,副市长周波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纪委、市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合调查组邀请了国家和本市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为事件调查进行分析论证。

  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开展事件调查工作。事件发生后,联合调查组迅速组织力量对事件现场进行勘查,先后对受伤人员、值勤民警、市民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调查走访,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并对事件现场有关情况进行核查。联合调查组还调取查看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累计时长约70小时的视频录像,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市级和区级有关部门“三定方案”、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195份,对市级10个部门(单位)和黄浦区政府以及区有关部门领导共51人进行了谈话询问,详细调查相关管理情况。

  经调查,联合调查组还原了事件全过程,查明了有关应对情况,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并就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相关工作提出了整改建议。

  一、事件发生地基本情况

  略

  二、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和准备情况

  (一)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的有关情况

  2011年起,黄浦区政府、上海市旅游局和上海广播电视台连续三年在外滩风景区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鉴于在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黄浦区政府经与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广播电视台协商后,于2014年11月13日向市政府请示,新年倒计时活动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行,将另择地点举行,活动现场观众将控制在3000人左右,主办单位是黄浦区政府和上海广播电视台。对此,市政府同意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并就另择地点举办的活动,明确要求“谁主办、谁负责”,坚决落实属地管辖,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2014年12月9日黄浦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决定,2015年新年倒计时活动在外滩源举行,具体由黄浦区旅游局承办。同时,要求区有关部门落实活动的各项保障措施。12月26日,黄浦公安分局作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同意区旅游局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的申请。

  (二)黄浦区有关准备情况

  1.黄浦区政府。2014年12月9日黄浦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明确:“区公安分局要会同区市政委(即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市政委’)等部门做好活动预案,尽快梳理活动当天全区范围内各类迎新活动,认真研究应对方案,做到统筹协调、有序安排,合理部署各类保障力量,确保外滩、人民广场、新天地等重点地区安全有序。” 12月31日当晚,黄浦区政府未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黄浦公安分局。12月25日,黄浦公安分局制定了新年倒计时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新年倒计时活动安保工作指挥部,下设现场管控、外滩及南京路沿线秩序维护两个分指挥部。新年倒计时活动共安排安保警力771名、主办方保安180名。其中,外滩、南京路沿线秩序维护警力350名(陈毅广场60名,阶梯处7名),其余警力分别用于外滩源活动现场管控、反恐处突、综合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机动力量武警等。

  3.黄浦区市政委。12月31日,黄浦区市政委及其下设的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共安排了108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社会辅助力量,参加外滩风景区中班时段的管理工作(中班日常工作时间为14时15分至22时15分,当日安排工作时间为14时15分至次日凌晨1时)。

  4.黄浦区旅游局。2014年12月9日黄浦区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黄浦区旅游局制定的在外滩源举办的新年倒计时活动方案。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黄浦区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黄浦区旅游局对外发布了新年倒计时活动信息。

  (三)上海市公安局有关工作情况

  略

  三、事件发生当晚外滩风景区人员流量变化及应对情况

  (一)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人员流量总体情况

  事发当晚20时起,外滩风景区人员进多出少,大量市民游客涌向外滩观景平台,呈现人员逐步聚集态势。事后,根据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地铁运营企业(即申通集团)等部门单位提供的数据综合分析,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的人员流量,20时至21时约12万人,21时至22时约16万人,22时至23时约24万人,23时至事件发生时约31万人。

  (二)外滩风景区人员流量监测和报告情况

  略

  (三)黄浦公安分局警力调配情况

  略

  (四)上海市公安局指令和警力增援情况

  四、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及救援情况

  (一)事件发生经过

  22时37分,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北侧人行通道阶梯处的单向通行警戒带被冲破以后,现场值勤民警竭力维持秩序,仍有大量市民游客逆行涌上观景平台。23时23分至33分,上下人流不断对冲后在阶梯中间形成僵持,继而形成“浪涌”。23时35分,僵持人流向下的压力陡增,造成阶梯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二)现场救援情况

  23时35分拥挤踩踏事件发生后,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试图与市民游客一起将临近的摔倒人员拉出,但因跌倒人员仍被上方的人流挤压,多次尝试均未成功。此后,阶梯处多位市民游客在他人帮助下翻越扶手,阶梯上方人流在民警和热心的市民游客指挥下开始后退,上方人员密度逐步减小,民警和市民游客开始将被拥挤踩踏的人员移至平地进行抢救。许多市民游客自发用身体围成人墙,辟出一条宽约三米的救护通道。现场市民游客中的医生、护士都自发加入了抢救工作,对有生命体征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23时41分22秒起,上海市“120”医疗急救中心陆续接到急救电话。23时49分起,先后有19辆救护车抵达陈毅广场,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治和伤员转运。上海市公安局及黄浦公安分局迅速开辟应急通道,调集警用、公交及其他社会车辆,将受伤市民游客就近送至瑞金医院、长征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黄浦区中心医院抢救。同时,迅速组织力量千方百计收集伤亡人员信息,及时联系伤亡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三)事发后应急处置与善后情况

  略

  五、原因分析

  对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特别是陈毅广场人员聚集的情况,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风险未作评估

  大量市民游客认为外滩风景区仍会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南京路商业街和黄浦江对岸的上海中心、东方明珠等举办的相关活动吸引了部分市民游客专门至此观看。对此,黄浦区政府在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时,未对可能的人员聚集安全风险予以高度重视,没有进行评估,缺乏应有认知,导致判断失误。

  (二)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信息宣传严重不到位

  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后,主办单位应当提前向社会充分告知活动信息。但是,直至12月30日,黄浦区旅游局才对外正式发布了新年倒计时活动信息,对“外滩”与“外滩源”的区别没有特别提醒和广泛宣传,信息公告不及时、不到位、不充分。

  (三)预防准备严重缺失

  黄浦公安分局未按照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在编制的新年倒计时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中,仅对外滩源新年倒计时活动进行了安全评估,未对外滩风景区安全风险进行专门评估。黄浦公安分局仅会同黄浦区市政委等有关部门在外滩风景区及南京路沿线布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辅助人员、100名武警,安保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四)对监测人员流量变化情况未及时研判、预警,未发布提示信息

  12月31日20时至事件发生时,外滩风景区人员流量呈上升趋势。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未严格落实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每半小时上报人员流量监测情况的工作要求,也未及时向黄浦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黄浦公安分局对各时段人员流量快速递增的变动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报请黄浦区政府发布预警,控制事态发展。对上海市公安局多次提醒的形势研判要求,未作响应。

  (五)应对处置不当

  针对事发当晚持续增加的人员流量,在现场现有警力配备明显不足的情况下,黄浦公安分局只对警力部署作了部分调整,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一直未向黄浦区政府和上海市公安局报告,未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增援需求,也未落实上海市公安局相关指令,处置措施不当。上海市公安局对黄浦公安分局处置措施不当指导监督不到位。黄浦区政府未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件信息。

  六、事件性质

  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七、责任分析

  按照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市、区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分析如下:

  (一)黄浦区政府对事件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黄浦区政府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工作。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场所变更后的风险预判不足;对包括黄浦公安分局、黄浦区市政委等相关部门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的情况未进行检查督促;未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未严格按照中办、国办的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事件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黄浦公安分局对事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黄浦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节庆、重要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专项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未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未研究制定专门的应对方案;对12月31日监测到的人员流量变化情况风险评估不足,未及时提出预警;应对处置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不力。

  (三)黄浦区市政委对事件负有管理责任

  黄浦区市政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市貌和外滩风景区等重要地区的管理。未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

  (四)黄浦区旅游局对事件负有管理责任

  略

  (五)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对事件负有管理责任

  略

  (六)上海市公安局对事件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

  略

  八、对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周伟,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力,对辖区内相关部门履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在抓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教育管理上失责。未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未能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崧,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对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不力。未对区相关部门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具体要求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风险评估不足和黄浦公安分局应对处置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失察。未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未能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周正,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未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未认真研究制定专门的应对方案;对12月31日当晚监测到的人员流量变化情况风险评估不足,未及时提出预警;应对处置措施不力;未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不力。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吴成,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旅游工作。作为主办历年外滩新年倒计时活动和2015年外滩源新年倒计时活动的区政府分管领导,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场所变更风险评估不足、变更信息向社会公众告知不充分的问题失察。未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要求。未能及时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当夜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陈琪,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作为12月31日外滩风景区域安全保卫现场指挥点负责人,对外滩风景区域可能出现的大客流缺乏有效预判;对安全保卫责任区内的风险评估不足;面对突发状态,配置警力不合理,应急处置措施不力。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陈荣霖,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对12月31日安全保卫区域内的人员流量预估、极端状态、风险因素等方面未作充分评估;对不断上升的人员流量未及时提出预警,应对处置措施不力,未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不力。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徐文虎,黄浦区市政管理党工委副书记、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未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具体要求,未认真研究制定专门的应对方案。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孙忠明,黄浦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作为具体落实历年外滩新年倒计时活动和2015年外滩源新年倒计时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场所变更风险评估不足,变更信息向社会公众告知不充分的问题失管。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周顺国,黄浦区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调研员,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未按照职责做好外滩风景区的协调、管理和安全工作。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陈昌俊,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主任,分管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对黄浦公安分局12月31日外滩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指导不到位;对黄浦公安分局在外滩安全保卫工作中应对处置措施不力的情况监督不到位。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余志豪,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负责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对12月31日外滩安全保卫现场风险评估不足;对黄浦公安分局在外滩安全保卫工作中应对处置措施不力的情况监督指导不到位。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建议责成黄浦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九、整改建议

  这起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必须时刻牢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是政府法定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事件调查结果警示我们,领导干部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事件调查结果告诫我们,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侥幸,不能有丝毫疏忽,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不遗余力、竭尽全力、殚精竭力,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好城市运行安全,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在对事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联合调查组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大力增强“红线”、“底线”意识。

  要真正把安全作为不能触碰、不能逾越的高压线,把“红线”、“底线”作为守护生命安全的保护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区县、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把好每道安全关。

  (二)切实加强对大人流场所和活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略

  (三)切实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防范能力。

  略

  (四)切实加强应急联动,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略

  (五)切实加强宣教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和能力。

  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常抓不懈。要充分发挥“5·12”防灾减灾日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作用,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普及。要扎实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学校”,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社区(乡村)组织的防灾宣传活动,督促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大中小学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紧研究制定本市院前急救地方性法规。要加强以急救知识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急救专业资质人员比例。推动市民参与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共同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联合调查组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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