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企业库   [请登陆]  [免费注册]
小程序  
APP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 免责声明 ]     [ 举报 ]
企业库免费B2B网站
搜产品 搜企业
客服电话:400-000-8722
企业库首页>商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版权申请 我也要发布信息到此页面
东莞立新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申报服务代理
东莞立新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申报服务代理

东莞立新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申报服务代理

东莞立新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申报服务代理 相关信息由 东莞市立新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提供。如需了解更详细的 东莞立新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申报服务代理 的信息,请点击 https://www.qiyeku.com/b2b/djn123.html 查看 东莞市立新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的详细联系方式。

杜江南(总经理)
18929448583
立即咨询
东莞市立新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15814151531
东莞市企石镇联谊路58号102室
508079125@qq.com
[店铺小程序]

东莞市立新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本公司团队从事知识产权代理10年,主营业务;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复审、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发明挖掘、实用新型专利挖掘撰写、外观专利、外观专利/产品外观设计。拥有专业的专利管理服务系统;针对客户专利申请,专利官文、专利年费管控,防止专利逾期,专利权过期。商标专利常见问题/可咨询立新知识产权
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GUO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郑重声明:产品 【东莞立新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申报服务代理】由 东莞市立新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www.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会员咨询QQ群:902340051 入群验证:企业库会员咨询.
类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