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瑞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工程竣工及生产设备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珠海瑞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3年4月12日)及生产设备调试日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7月13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珠海瑞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瑞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该公司于金湾区红旗镇金穗路33号一号厂房一层、二层A区,三层AB区(项目厂区选址中心区经纬度为N22°05′46.431″,E113°18′6.191″),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吸塑盒、胶袋,年产吸塑盒248吨、胶袋5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6400m2,建筑面积1800m2,。主要从事生产年产吸塑盒248吨、胶袋50吨。项目环评已经审批中,相关生产设备刚安装好进入调试阶段,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危废仓库也已建好,现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调试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金湾区平沙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汇入鸡啼门水道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运营期产生
A/生产吸塑盒、胶袋工序有机废气,控制项目为voc,经双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B/雕刻机工序粉尘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水喷淋后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对生产车间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合理布局噪声源,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并禁止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粉碎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抹布、废包装物、UV光管等为危险固体废物,现已按环评初审稿要求建好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建立台账管理程序,统一收集后放在封闭暂存处,到一定量后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 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转移代处理。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瑞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金湾区红旗镇金穗路33号一号厂房一层、二层A区,三层AB区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112366006
珠海瑞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